政府信息公开

乌兰浩特市扶贫办2017年度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乌兰浩特市扶贫办编制完成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共分概述、主要工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三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从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中心任务,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市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扶贫领域以“五公开”为重点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政策解读,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规章制度,及时主动公开,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持续深入推进。

  二、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组织保障

  摆上工作日程。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年初召开的党组会议上提出了“强化扶贫领域政务公开,保证全市农牧户知情权”的要求,指导政务公开与扶贫脱贫各阶段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办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忠伟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1人专职负责本办政务公开工作,兼管依申请公开业务,同时各股室和指定1人兼职信息上报工作,办公室负责网络平台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

  制定年度计划。印发了《乌兰浩特市扶贫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内容、主要方式、组织保障四个方面对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开展学习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业务知识,让专职人员联系本岗职责明确干什么、怎么干。通过经常性学法规学政策形式,强化“放管服”意识,不断提高素质能力。

  (二)落实制度,规范运行机制

  健全制度体系。先后制订完善《乌兰浩特市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乌兰浩特市扶贫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政务公开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统计制度》《乌市扶贫办服务承诺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凡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均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规范工作程序。对现有政务公开流程进行了认真梳理,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逐条逐项在限定的时间和范围抓好落实,及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同步录入政府网站。

  (四)及时主动,保持信息公开常态化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了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与政府信息公开网链接,保证政务信息同步更新。截至12月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落实保密审查。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好政治关、数据关、文字关、保密关。制定了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把政务公开认定关口前移,在审核初稿时一并确定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意见。

  (五)加强宣传,扩大公众参与面和知晓度

  善于用好新媒体。充分运用网络、电视、微信、报刊等媒体,对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报道。1-12月,累计在区级以上媒体发稿33条,盟市媒体110余条;办微信公众号18条。

  信访工作逐步加强。设立了“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有专人受理来信来访等相关工作。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针对当前信息公开工作中政务公开信息目录编制不够规范,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单一,政务服务工作相对滞后等问题,我办将不断改进和完善。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更好地服务于党政和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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