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农业、林业、畜牧、蔬菜、水利、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
2、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3、确定和下达各项生产指标,加强对农业、畜牧、水利、蔬菜、农业机械化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各项计划任务的完成;
4、抓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5、大力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发展特种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出口创汇农业,促进农业向“高、优、高”发展,提高农业的综合经济效益;
6、积极开发农副业生产资源,提高农副业生产的社会化、集约化经营程度;
7、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增强农业抗灾能力;
8、开展水资源管理和防汛防台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办公地址:乌兰哈达镇人民政府
负 责 人: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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