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乌兰浩特市政务服务局2023年政...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lh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浩特市政务服务局联系(电话0482-82888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兰浩特市政务服务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发布效能,信息更新及时准确。依托乌兰浩特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乌兰浩特市政务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和媒体宣传等途径,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4条,其中,通过乌兰浩特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12 条,通过“乌兰浩特市政务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公开 442 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了2封依申请公开件,申请人类型均为公民,内容涉及政府文件查询。均在法定期限内受理办结,无结转到下年度信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在回应过程中,我们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保障。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程序,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内容,规范管理门户网站、公众号。充分利用已有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 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领导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查,指定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同时为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使其了解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股室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

  改进情况:已经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股室配合工作,及时提供相关公开材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未产生建议和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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