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兰浩特市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的工作方案

  乌扶组字〔2020〕12号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国家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建设的通知》(国开办发〔2019〕17号)文件,按照以“带贫”为中心,坚持精准要求、坚持共同发展、坚持贫困群众参与、强化经营主体带贫责任、保证贫困群众参与和受益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在用足用好现有扶贫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到户产业全覆盖的基础上,立足市情实际,立足长远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巩固产业扶贫成果,建立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标准。紧紧围绕“两个确保”脱贫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确保各项产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巩固脱贫质量和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围绕产业扶贫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扶贫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把建立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统筹谋划、统筹推进,在谋长远上下功夫,在转变工作思路上做文章,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

  (四)坚持鼓励创新。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引导基层和行业部门积极参与到建立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工作中来,加强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并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不断提升产业扶贫成效,助力脱贫攻坚。

  (五)坚持落实带贫主体责任。带贫主体主要指扶贫龙头企业、扶贫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经营主体。享受扶贫政策和财政扶贫资金(包括捐赠资金)项目合作的企业,特别是扶贫龙头企业带贫任务原则上要求要覆盖项目区内贫困人口或带动一个贫困嘎查村;专业合作社领办的产业扶贫项目所带动农牧户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占比不低于20%;创业致富带头人领办的产业扶贫项目,根据创业致富带头人属性类型及扶持方式量化具体标准。创业致富带头人属于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属性,应履行上述带贫责任。属于自然人属性,应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

  (六)坚持完善收益分配制度。产业扶贫收益分配制度要明确带贫 合作期限和保底收益比例。原则上项目合作期限不低于3年,每年保底收益不低于投入财政资金的8%,收益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与贫困户签订产业发展协议,形成紧密的合作帮扶关系, 通过直接帮扶、入股分红、务工就业、承包管理、包种领养等多种途径,让贫困户能够稳定受益的经营主体,可享受奖补政策。建立帮扶主体信用评估和扶贫效益评估机制,建立黑红名单,加大失信成本,保障贫困户利益不受损害。

  (七)坚持激活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建设要 树立“依靠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正确价值导向,分类指导激发 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取自主发展模 式、务工就业模式、股份合作模式、园区带动模式、龙头带动模 式等积极参与产业发展脱贫致富;对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 取公益就业模式、集体带动模式、资产托管模式、股份合作模式 等提高贫困户的产业发展参与度,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对丧失劳 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除了民政救助外,还可采取集体带动模式、 资产托管模式、股份合作模式等帮助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享受 扶贫产业发展成果增收脱贫。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 贫困户提供便利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帮扶他们发展产业。

  三、重点工作

  产业扶贫产业选择是基础,利益联结是关键,持续推动是根本。我们要紧紧围绕选好产业、建好机制、提升效益三个重点环节,巩固提升产业成果、统筹谋划产业发展。

  (一)加强巩固扶贫产业的后续监管。进一步落实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各嘎查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定期深入贫困户家中,了解产业发展情况,防止产业施策资产流失,确保产业扶贫资产保值增值,为巩固到户产业成果,促进产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加强贫困户扶贫产业的后续服务。要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全面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组织农牧业专业技术力量和乡村“土专家”,为贫困户提供种、养殖业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切实提升产业扶贫、精准脱贫质量,确保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实现持续稳定增收。

  (三)强化贫困户产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农牧、劳动就业等行业部门培训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农牧民生产技能培训。建立市级农民技能培训基地,围绕贫困群众产业发展需要,强化实操实训,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至少掌握一项生产技能,培养贫困群众自力更生意识,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四)全面规范“资产收益式”产业扶贫。一是明确受益主体。“资产收益式扶贫”主要解决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增收问题。实施“资产收益式”扶贫项目,受益户必须是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鼓励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逐步从“资产收益式”模式中退出来,通过自主发展产业提高产业效益和收益水平。二是规范投资入股合同。对选择投资入股的企业、合作社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梳理存在问题,确保合同、协议完整规范、合理合法,抵押、担保手续健全,有效防范入股投资风险。三是加强入股企业与合作社的监管。各镇对参与“资产收益式”扶贫的企业、合作社经营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贫困户入股资金安全、分红资金有保障。同时,要加大对参与资产收益扶贫的企业、合作社的政策资金支持,增强其带贫能力。四是建章立制,规范运行。严格执行《关于做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管理,明确合同协议内容、运行程序及合同协议到期后资金的归属和处置方式等,确保规范运行,发挥效益。

  (五)培育发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各镇(园区、办事处)要以“两袋米”、“两头牛”和全域旅游为突破口,根据各自产业发展实际,确定1-2个主导产业项目,集中培育、集中扶持、集中打造一批特色种养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形成区域优势特色产业,解决区域发展问题。在此基础上,积极引导和扶持贫困户调整产业结构,实现种养结合,将分散的到户产业项目融入到主导产业中来,提高主导产业的减贫带贫能力,提高贫困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带动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六)培育和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能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实现贫困户与现代农牧业发展的有效衔接。并根据《关于扶持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兴署发(2017)112号)要求,为符合政策条件的合作社在奖补资金、金融贷款、税费优惠、产业化项目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扶持,促进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增强其带动作用,提高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

  (七)大力发展庭院经济。依托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方式,探索“产业+庭院经济”模式引导和扶持贫困户大力发展“六小庭院经济”(即: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小旅游)力争使庭院经济成为贫困户产业发展的重要补充和新的收入增长点。对有自主发展意愿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以贴息贷款、资金奖补等方式,扶持其种植经济作物和发展特色养殖产业,获得生产性收入,实现脱贫增收。

  (八)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实施嘎查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行动,通过集体资产入股合作社取得收益等途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嘎查村党组织对脱贫攻坚的引领力。集体经济收益重点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临时救助、小型公益事业等,为防止返贫提供村级基础保障。

  (九)扶持兴办扶贫车间。在有条件的镇(园区、办事处)兴办扶贫车间,在设备购置、产品研发、生产技能培训上给予资金支持,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

  (十)切实增强内生动力。完善产业扶贫奖补措施,通过“积分制”活动开展产业扶贫示范户评选活动,对自主发展产业成效较好的贫困户,给予积分奖励等鼓励支持,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增强自我脱贫意识,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树立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导向。

  (十一)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通知》要求,要以嘎查村为单位设立产业指导员,产业指导员主要从农牧业专业技术力量、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当地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等人员中选聘。在产业政策宣讲、生产技术指导、引导贫困户组建和加入合作社、协调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产业发展台账等方面为贫困户提供指导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巩固我市脱贫攻坚成果,建立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调整乌市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的组织推进,政策落实、考核督导等项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实施专项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统筹使用好扶贫资金(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盟市财政扶贫资金、本级扶贫资金)、整合涉农涉牧资金及社会捐助资金,为建立带贫减贫机制提供资金支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小额信贷政策措施,确保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应贷尽贷。以信贷逾期为重点加强风险防范,消除风险隐患。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切实加强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确保所实施项目都在项目库选取,切实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

  (三)提升能力保障。加大嘎查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基层扶贫干部培训力度,打造懂扶贫、善扶贫、会扶贫的扶贫干部队伍,为建立长效机制出谋献策,贡献力量。注重培养“两委班子”后备力量,吸引和鼓励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在外务工经商等本土人才返乡担任村干部干事创业,培养一批嘎查村优秀后备力量,解决没人办事的问题,留下“不走的”工作队。

  乌兰浩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6日

乌扶组字〔2020〕12号.docx

乌兰浩特市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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