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兰浩特市产业指导员制度》 的通知

 乌扶组字﹝2019﹞7号

  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部署要求及《兴安盟建立产业扶贫长效机制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进一步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提升产业扶贫、精准脱贫质量,建立乌兰浩特市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自治区、兴安盟的决策部署,建立一支本领过硬、指导到位、服务精准、贫困户全覆盖的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帮助全市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稳定脱贫致富,确保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至少有一个产业扶贫项目,实现稳定脱贫目标。

  二、产业指导员的人员设置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产业指导员共分为三类,具体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由各镇聘请的具有专业技术的养殖、种植的产业指导员。主要负责解决各个镇建档立卡贫困户技术上的难题。在对口指导的《贫困户种养殖发展情况台账》中记录解决该户产业发展问题摘要,每年每户入户指导不少于6次。

  (二)市农牧业局负责组织建立农牧业产业发展专家组,和安排到各个嘎查村具有专业技术的养殖、种植的产业指导员。主要负责解决每个村包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技术上的难题;发现疑难问题上报专家组寻求专业解决。

  (三)各村的两委、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为产业指导员。主要负责对贫困户的产业进行日常发展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助解决问题。为全村的贫困户建立单独产业发展台账,登记贫困户的产业名称、种养规模、销售方式、经营收入、帮扶资金、带贫主体等情况。

  三、产业指导员的选聘

  产业指导员由各镇(园区、办事处)及农牧业部门进行安排、聘任,产业指导员的选聘坚持就地、就近,充分依托现有资源的原则,主要从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队员和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村组干部中选聘,也可从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大专院校和科研教学单位从事一线服务的专家中选聘,还可从当地乡土专家、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特聘农技员、返乡创业人员、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中选聘。

  四、工作要求

  (一)主动入户,摸清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产业指导员要主动入户开展贫困户产业发展调查摸底,掌握贫困户产业发展现状,了解贫困户产业发展难题,沟通贫困户发展需求,帮助贫困户选准特色产业,保证贫困户不发生私自变更产业情况发生。要求产业指导员每月至少到贫困户家中入户1次。保证每户走到,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加强学习,落实贫困户产业扶贫政策。产业指导员要加强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学习,掌握政府出台的产业帮扶举措,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贫困户的政策宣传力度,尤其是财政资金申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特色农业保险、农产品营销帮扶、资金收益等政策,确保相关政策真正落实到户。

  (三)强化联络,及时解决贫困户技术难题。产业指导员要加强与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沟通交流,保持常态化工作联络和技术对接,接受专家组的技术培训和到村到户巡回指导,遇到技术难题应及时向专家组反映并寻求支持。

  (四)开展对接,促进贫困户农产品顺畅销售。产业指导员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了解市场行情,主动与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合作社、收购企业、电商等市场主体沟通对接,推动其与贫困户签订产销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解决贫困户农产品销售的后顾之忧,化解贫困户产业发展的市场风险。

  (五)加强跟踪,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产业指导员要为对口指导的贫困户建立产业发展台账,登记贫困户的产业名称、种养规模、销售方式、经营收入、帮扶资金、带贫主体等情况。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每年要及时更新完善。

  五、产业指导员的管理

  (一)强化培训。市农牧业局每年组织产业指导员业务交流培训1次以上,各镇(园区、办事处)结合实际每年举办业务培训2次以上,让他们及时、全面掌握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和相关产业帮扶举措,不断提高产业指导员的能力水平。

  (二)建好台账。各镇(园区、办事处)要做好产业指导员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督促产业指导员做好台账。

  (三)健全制度。各镇(园区、办事处)要建立产业指导员后备人员库和产业指导员工作调度制度,发挥全市产业指导员队伍的作用。同时加强教育管理,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的产业指导员进行调整和充实,并报备市扶贫办。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各镇(园区、办事处)要把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作为产业扶贫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市农牧业部门牵头做好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做好产业指导员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扎实推进该项制度的落实。

  (二)组织实施。各镇(园区、办事处)确保于每年于2月20日前完成产业指导员选聘工作。组织实施情况于2月22日前报市扶贫办。

  (三)总结提高。各镇(园区、办事处)要总结产业指导员制度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对成绩突出的产业指导员要做好宣传,符合条件的推荐表彰奖励。每年市农业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工作交流,评估产业指导员制度建设情况。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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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产业指导员制度政策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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