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兴安街办事处党办

来源:兴安街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11-23 17:00 点击量: 下载本页

  机构全称:兴安街办事处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机构职责:

  一、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内外通讯联系;

  二、负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推进社区党建工作,指导社区党支部开展工作;

  三、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四、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

  五、负责起草街办文件、计划、总结,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街道党委、纪工委、人武部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七、承办街道会议的会务工作;

  八、做好行政、事业编制干部的考核工作,提出晋级、晋升、任免建议;

  九、做好本街道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楼院(小区)活动;

  十、做好人大和政协有关工作;

  十一、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领导反映居民意见和建议;

  十二、做好本街道的国防动员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三、做好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负责人:张欣

  办公地址:兴安办事处三楼3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82-8214023

  邮编:1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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