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乌兰浩特市兴安街办事处民政所
部门职责:
一、处理本街道社会事务日常工作;
二、负责本街道社区建设工作,拟定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并指导社区干部的培训和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四、负责本街道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申报和保障资金的发放;
负责人:阿拉塔
办公地址:兴安办事处办公楼一楼11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82-8299284
邮编:1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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