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乌兰浩特市兴安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组织落实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各项任务、决定、决议。
二、组织落实防范工作和反邪教工作,禁毒、国安、安全生产、维稳、消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等工作。
三、 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密要害部位、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有效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
四、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消除不安定因素,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五、抓好普法、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六、完成落实街道工委、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白如月
办公地址:兴安办事处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
办公电话:0482—8299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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