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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201011635490U/2025-0000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11-28 10:52:05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兰浩特市推动“兴安盟大米” 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0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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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新城街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乌兰浩特市推动“兴安盟大米”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5年11月28日

乌兰浩特市推动“兴安盟大米”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203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在兴安盟调研时的指示要求,聚焦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坚持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发展方向,立足乌兰浩特市寒地水稻资源禀赋,努力提升水稻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加快构建现代水稻产业体系,推动“兴安盟大米”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乌兰浩特市乡村全面振兴,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30年,种源端,优质品种覆盖率达到100%,绿色有机水稻占比达到90%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品种培育取得新突破。种植端,高标准农田(水田)面积达到15万亩,优质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15万亩左右,优质水稻亩均产量提升至600公斤,绿色有机认证比例达到90%,全程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加工端,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2-3家,就地加工转化率达到90%以上,精深加工产品实现多样化。品牌端,“蒙”字标认证企业2家以上,全国“名特优新”名录产品5个以上,“兴安盟大米”用标企业实现全覆盖,品牌认可度、知名度显著攀升。销售端,大米产业综合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带动农户年均增收1.5万元以上,全面打开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一线城市市场,构建起“品种优质化、种植标准化、加工精深化、品牌高端化、产业融合化”发展格局。

  二、重点工作

  (一)筑牢种植根基,夯实产业基础

  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协同增效,全面提升水稻种植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水平。

  1.建设优质良田。农科局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平整田块、小田变大田、改良土壤、修建灌渠等措施,提升水稻种植的基础条件,每年新建、改造高标准水田1万亩。要指导企业、合作社做好绿色有机认证,在目前绿色水稻6.6万亩、有机水稻2.9万亩基础上,2026年分别增至7.25、3.02万亩,到2030年增至9.77、4万亩。要组织农业技术指导团队,定期深入田间指导合作社、农户,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等方式改善土壤结构,提升土壤肥力,落实好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各镇(园区)、涉农街道要鼓励辖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有序恢复原水改旱农田,在条件适宜的嘎查村推进旱改水工程,增加水稻种植面积。水利局要对现有灌区工程进行节水改造,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2.推广优质良种。农科局、各镇(园区)、涉农街道要推动水稻品种统一种植,对发展规模订单种植的种植主体,每斤稻米种子予以2元补贴(20元/亩)。镇、村要在企业、农户自愿基础上,组织大米企业与种植主体签订订单合同,镇政府汇总辖区订单量并报至农科局、财政局,农科局按照全市订单量从本级乡村振兴帮扶资金中安排补贴资金。各镇(园区)、涉农街道与大米企业对订单合同、种子购买发票开展联合验收,并将结果分别报至农科局、财政局。秋季,大米企业回收订单农户约定品种的水稻并提供回收数量票据,属地镇政府做好审核把关,报农科局审核汇总,农科局出具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财政局根据分配方案,对履约订单农户发放种子补贴资金。力争2026年统一品种面积达到10万亩。农科局、各镇(园区)、涉农街道要依托“看禾选种”平台,引进适宜本地的水稻新品种示范种植,每年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代表观摩分析,并赴外地考察学习,年底确定第二年全市统一推广的水稻品种及补贴标准,逐步推动形成“共举一杆旗、同打一张牌”的产业集群集聚、产品规范统一发展新格局。农科局要支持袁隆平院士工作站、兴稻种业等种源研究企业院所,加强优质水稻品种研发和繁育,力争到2030年培育出适宜在全市大规模种植的优质品种1个。

  3.推广适配良机。农科局、工信局要鼓励顺源农机等本地农机制造企业,开展先进农机研发,落实好国家农机研发创新补贴政策。各镇(园区)、涉农街道要鼓励嘎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更新老旧机械设备,购置具备北斗导航、精量播种、水稻覆膜、智能灌溉、变量施肥等功能的先进机械设备,有效提升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

  4.普及绿色良法。各镇(园区)、涉农街道要培育壮大嘎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支持发展农机作业、技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每年培育社会化服务典型2个,推动社会化服务面积逐年扩大。农科局要组织农业技术指导团队,根据品种特点制定生产技术规程,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定期深入田间推广水稻精确定量栽培、高光效宽窄行机械插秧、水肥一体化、一喷多促等绿色高效农业技术,提高秧苗成活率和水稻产量。推广生物农药、绿色肥料,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农药、化肥使用量逐年下降。

  (二)升级加工体系,延伸产业链条

  通过培育龙头企业,推进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融合,提升产品附加值。

  5.培育龙头企业。农科局要重点培育本地大米企业,支持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工信局要落实好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补贴政策,鼓励大米加工企业更新淘汰老旧设备,更换低能耗、低损耗的先进加工设备,按设备和软件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农科局、各镇(园区)、涉农街道要搭建政企民对接平台,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农户签订购销合同,健全“保底收购+利润分红”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企业、农户稳定收益。

  6.推进精深加工。农科局、工信局、区域合作中心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大米加工知名企业,对大米产业上中下游进行有效整合,推进精深加工产业发展,延伸稻米产业链条。农科局要引导本地龙头企业与外地高校、科研院所和加工企业开展合作,开发胚芽米、大米酒、米糠膨化食品、米蛋白、功能性大米等精深加工产品,推动精深加工产业实现破题起步。

  7.强化品牌建设。农科局、市场监管局要围绕“兴安盟大米”母子商标建设,指导本地大米企业积极申报“兴安盟大米”用标,促进更多产品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更多企业获得“蒙”字标认证。要鼓励引导企业、合作社开展“二品一标”(“二品一标”是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落实好自治区绿色食品、有机农畜产品认证费用全额奖补政策(认证产量1000吨以上)。要严格执行“兴安盟大米”产品标准,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和质量追溯,落实准入退出动态机制,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8.促进农旅融合。文旅体局、各镇(园区)、涉农街道要以种植基地为依托,深入挖掘阿丽山稻田景区、敖包山稻田公园、兴安盟大米故事馆等景区景点资源优势,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支持有基础的嘎查村开发大米体验游、亲子研学、休闲度假、文化创意产品,打造农文旅融合示范基地。文旅体局要有效整合优势资源,规划设计高品质旅游路线,依托兄弟旗县与北京对口帮扶资源,积极融入到京蒙帮扶工作中,引导外地游客来我市开展研学活动。

  (三)强化宣传推广,拓宽市场渠道

  通过深化订单集采、强化宣传推广、开展营销展销、提供金融服务,不断提高我市大米产业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做大市场份额。

  9.深化订单集采。农科局、各镇(园区)、涉农街道要积极对接北京市街道、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企业,扩大团体采购订单,争取“兴安盟大米”成为主要集采供应商。组织本地大米企业与社区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合作磋商,促进“兴安盟大米”本地消纳。引导本地大米企业借助自治区国资委平台,将“兴安盟大米”推向区内外各央企、国企食堂。供销社要利用好“乌兰浩特大湾区展示推广中心”,支持本地大米企业在南方地区扩大销售规模。

  10.强化宣传推广。市委宣传部要通过乌兰浩特市微信公众账号、红城1947APP等官方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并主动加强与中央媒体、自治区主流媒体的沟通对接,积极寻求宣传支持,提升“兴安盟大米”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工信局要指导企业组建“兴安盟大米”营销团队,培育本土网红和电商直播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直播平台合作,开展线上直播带货、产地直发等营销活动,扩大本地大米线上销售份额。

  11.开展营销展销。工信局、农科局要组织用标企业参加自治区绿博会、中国食品博览会、中国农博会、国际米食味品鉴大会等区内外展会活动,现场推介“兴安盟大米”品牌。要引导企业在北京、呼和浩特等重点城市建立“兴安盟大米”产品体验店,展示产品特色,提升消费者体验感和品牌认可度。农科局要借助阿尔山市搭建的京蒙协作销售平台,组织辖区企业参加“兴安好物进北京”营销活动,推动本地优质大米进京销售。

  12.提供金融服务。农科局要引导本地大米企业入驻内蒙古(北京)共享前置仓,优化仓储配送流程,降低物流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时效。农科局、各镇(园区)、涉农街道要加大政银企对接力度,协调推广大米贷、兴农快贷、惠农e货、乡村农担等普惠信贷产品,简化审批程序、降低贷款利率、增加授信额度、拓宽贷款条件,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锚定发展定位。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上来,将“兴安盟大米”产业发展作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关键举措,坚持守正创新、深化改革、真抓实干,全力营造优质产业发展氛围。

  (二)压实责任链条,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市政府统筹、农科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及镇街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人、工作落地。要强化组织协调,制定具体推进计划,定期开展会商研判,精准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各类问题,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工作调度,保障推进实效。各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与紧迫感,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推进。由市农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每月汇总各单位工作进展,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落实情况,确保产业发展各项任务高效推进、落地见效。

  附件:乌兰浩特市推动“兴安盟大米”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