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企、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和规定,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
(二)负责编制全市乡镇企业、个私企业经济计划,下达分解任务指标,并跟踪检查、督促考核。负责编制全市乡镇企业、个私企业中、远期发展规划。
(三)负责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发布工作。
(四)负责全市乡镇企业、个私企业的统计、上报工作(旬报、月报、季报、年终汇总)。
(五)负责《乡企法》《中小企业推进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对全市乡企、个私工作进行调研,做好各项扶持政策出台前的准备工作。负责人关法规的解释工作。
(六)负责全市乡企、个私经济的日常登记工作。
(七)负责全市乡镇企业、个私企业财务会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乡镇企业、个私企业、质量标准及计量、安全、环保、劳动卫生进行指导监督工作。
(九)负责掌握企业发展的动态变化,经济运行情况并定期进行科学的分析。
(十)完成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盟乡镇企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二)业务指导股
(三)企业管理股
联系方式
地 址:新桥东街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8299084
邮 编:13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