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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5

一、内设机构(拟设,但“三定”、“五定”方案没有下)
  内设3室,8个辖区中队和1个直属中队。
  综合办公室、法规室、督查室、兴安中队、胜利中队、和平中队、爱国中队、五一中队、铁西中队、都林中队、开发区中队、直属中队。
  二、主要职责
  1、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不包括在建工程);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无照流动摊贩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没有划转我局);
  7、履行自治区政府、盟行署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收费项目
  临时占道费:每月每平4元(不足5平按5平收)。
  内价费字95第1号
  临时占道费包括:摆摊设点、建筑施工、广告标志。

联系方式

地址:陵园路

联系电话:8249807

邮编:1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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