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区、盟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全市扶贫开发的规划和实施意见。 (二)协调组织各级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培训扶贫工作人员。 (三)负责组织扶贫、状况监测与统计。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盟里要求确定重点扶持的贫困镇、嘎查村和扶贫户。 (四)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扶贫资金的申报工作;审核制订市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 (五)管理有关扶贫项目。指导贫困地区搞好扶贫开发项目的选择,协同有关部门参与项目分析、论证,搞好扶贫开发项目的审核及申报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一)业务股(二)社会扶贫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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