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兴安盟制订的卫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乌兰浩特市卫生事业的战略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制订的卫生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乌兰浩特市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会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卫生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研究制订全市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五)研究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根据自治区、兴安盟制订的有关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组织监督实施。
(六)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血源途径及质量。
(七)会同上级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市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全市重点医疗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八)对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医疗器材等实施监督管理。根据自治区制订的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工作。
(九)制订乌兰浩特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执行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组织指导全市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贯彻中(蒙)西并重的方针,推进中(蒙)医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蒙)医的现代化;指导中医医疗机构业务建设、科研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全市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十三)承担乌兰浩特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组织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各种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十五)拟定全市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做好综合防治工作。
(十六)按照规定管理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及市直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全市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七)负责职业卫生监察工作。
(十八)负责卫生队伍建设工作。检查指导医疗卫生部门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九)承办市政府及兴安盟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市卫生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和纪检监察室。
(一)人秘股
(二)规划财务股
(三)医政股
(四)疾病控制股
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
地址:新桥东街市综合办公大楼
电话:(0482)8299226
邮编:137400
办理执业医师须知及程序
一、办理执业医师条件:
1、中专或专科毕业年满1年可申报执业助理医师。
2、本科生毕业年满1年可申报执业医师。
3、中专取得助理执业医师后满5年可以申请执业医师。
4、专科取得助理执业医师后满2年可以申请执业医师。
二、办理执业医师程序:
1、由所在工作单位根据毕业证书毕业年限审查合格后上报市卫生局。
2、市卫生局审查合格后填报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表然后上报盟卫生局。
3、盟卫生局审查合格者、由市卫生局代收执业医师报名考试,考核费用。
办证大厅工作程序
1、经营单位(经营者)到办证大厅申领“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经营单位(经营者)到市卫生防疫站,申请卫生监督员到经营场所进行审验、监测。
3、审验、监测合格后,经营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在市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并接受培训。
4、审验、监测、健康检查及培训合格后,由卫生监督员为经营单位建立“卫生档案”,并经科主任、站长两级审核,并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签字。
5、到防疫站消杀窗口售给必备的消杀药品及有关挂图、消毒方法等。
6、经营单位(经营者)持审核、签字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及“健康体检表”到办证大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
7、经营单位(经营者)取得“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后方可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程序
一、根据《食品卫生法》第六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从业人员必须到市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从业。
二、从业人员体检前,要备1寸照片两张,携带本人大便少许(相当于黄豆粒大小)用纸包好。
三、到市卫生防疫站一楼业务窗口进行登记——买体检表——体检科采血、透视。体检完毕后,可在第二天下午三点以后到业务窗口领取健康证。保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2日内办出健康证。
四、体检项目:一般内科检查、X线透视、沙门氏菌培养、志贺氏菌培养TTT、SGPT。
五、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发给健康证: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办理卫生许可证程序
一、根据《食品卫生法》第六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照片两张,外地驻乌经商人员持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三、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
四、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卫生组织、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及配方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五、监督员依据各行业的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到现场进行审验和指导,验收合格并各种手续完备,1日内办出卫生许可证。
六、食品行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年:公共场所行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二年。
乌兰浩特市卫生局收费公示
根据《执业医师法》内价费发(1999)95号文件
一、医疗综合笔试收费
执业医师 160元/人
执业助理医师 150元/人
二、实践技能考试收费 150元/人
三、执业医师注册收费 40元/人
四、执业医师资格认定收费 4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