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实施。
(二)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宏观调控全市教育的结构和比例。对各类教育进行督导评估。
(三)领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指导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教育宣传、教育信息、教育统计工作。检查、指导、监督私人办学情况,对企业或其它行业办学进行指导。
(四)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职工岗位培训、扫除青壮年文盲及科技教育工作。
(五)承担市招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各类招生考试的考务工作。监督检查全市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应用情况。
(六)管理全市国办教师队伍。负责教师队伍的调整、培训、考核、奖惩、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师范类毕业生的分配工作。
(七)管理和分配教育事业经费,监督其使用情况。负责教育基本建设、经费预决算。管理、指导勤工俭学工作。
(八)贯彻落实上级群团组织的指示精神,协同各群团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二)基础教育股
(三)民族教育股
(四)成人与职业教育股
(五)人事师资股
(六)计划财务股
(七)督导室
(八)招生办公室
(九)团委
(十)教育工会
纪检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
地址:乌兰西街
电话:(0482)8232923
邮编:13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