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公用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城市发展和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城市建设、城乡建筑工程管理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政区域的城市建设,主要是城市道路、桥涵、照明、排水及排污输送管道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及管理。
(三)负责管理市政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按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配置环卫设施;负责城市生产、生活废弃物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负责主要街路、广场和公共水域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政区域园林规划、设计及园林绿化工作。划定城区绿化用地面积;制定园林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园林花卉、苗木生产和园林绿地的保护。
(五)负责城市公用设施建设资金筹集、预决算工作;负责城市维护费、工业用电附加费、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并对使用结果进行监督。
(六)负责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对乌地区的公用事业、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城建工作进行统计上报。
(七)主管建筑业,负责全市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负责乌市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装饰企业、勘察设计单位的登记、资质审查、审批;执行建筑工程施工标准、规程;审批建筑工程开工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对乌市地区建筑工程进行综合验收;负责外来施工企业的人口登记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工程项目、资金的年度统计上报工作。
(八)受市政府委托指导制定有关集贸市场经营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监督市场设施的管理、利用状况;负责经营业主与服务中心之间各类纠纷的调解工作。
内设机构
市建设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和纪检监察室
(一)人秘股
(二)人事保卫股
(三)城市建设股
(四)建工管理股
(五)计划财务股
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
地址:陵园路
电话:(0482)8518970
邮编:13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