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林草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009号议案建议的答复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2-07-12 11:33 点击量: 下载本页

  金延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乌兰浩特市国家储备林建议方案的建议》已收悉,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国家储备林是通过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国家储备林建设应由自治区林草局组织划定。

  我市国家储备林建设应以三个国有林场为主,乡镇无法满足储备林相对集中面积不低于500亩,单个承储主体划入国家储备林的总面积不低于3000亩的必要条件。三个国有林场有林地面积共计11.36万亩,栽植树种以杨树、果树经济林、樟子松为主,其中共计10.4万亩划定为国家级公益林,但公益林不允许纳入国家储备林。我市共有公益林17.98万亩,乡土树种中的杨树、山杏、樟子松,基本划定为国家级公益林;另珍稀树种重新划定后,除云杉外樟子松已不属于珍稀树种范畴。所以,目前我市不具备国家储备林建设条件。

  感谢您对乌兰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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