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召开2024年校园安全工作会议

  4月1日,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召开2024年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丽,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亮及全市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校分管安全副校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总结了2024年第一季度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工作,深入分析了目前校园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工作。

  会上,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亮传达了兴安盟教育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要求各校一是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持续完善校园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制度有落实”,在制度框架下做到责任层层明确,事项件件到人。二是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在各重要时令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是防治校园欺凌、遏制特殊事件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全面普及学生欺凌防治和反欺凌技能,常态化开展防治欺凌和矛盾隐患排查,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四是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结合全盟消防安全“两个集中”整治行动,持续完善消防基础设施,配齐配足消防设备,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务求校园火灾隐患“零死角”。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丽强调: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校园安全工作的首要位置。各校要明确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第一要务,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落实。要严格落实好各级安全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件发生,全力保障学生安全和学校稳定。二是明确职责,强化落实,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各校要进一步明确全体干部教师的职责和分工,梳理好本校安全工作的“分工表”和“责任书”,深入细致地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严防思想上轻视,安排上忽视,最后流于形式的现象。三是细化任务,从严管理,做到安全工作无缝隙。突出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欺凌工作,各校、园要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构建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强化防溺水工作。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持续强化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检查工作要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整改。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将继续从严落实校园安全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推动校园安全建设,坚决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共建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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