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第三季度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0-09 16:53 点击量: 下载本页

*类型

*企业(个体)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住所(经营

场所)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

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金额

(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行政处罚

乌兰浩特市木夕美甲店

陈丽丽

乌兰浩特市兴安街祥园二小区2-3-102

乌卫医罚【2023】4号

2023。7。31

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

5

行政处罚

刘丹丹

刘丹丹

乌兰浩特市南滨河滨河经典小区3-2-201

乌卫医罚【2023】3号

2023。7。10

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没收器械,没收违法所得5000。00元,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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