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二季度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信息公示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6-06 15:25 点击量: 下载本页

  为确保良好的饮用水卫生,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污染危害人群健康,为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安全提供依据,乌市疾控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公共卫生监测股于2023年4月3、4日对乌市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0份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36项指标检测;德威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盟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2份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33项指标检测;7个乡镇集中式供水7份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26项指标检测,以上31份水质样品检测结果均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现将检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验项目:

  (一)微生物指标(3项):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二)毒理指标(7项):砷、镉、铬(六价)、铅、汞、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

  (三)感官指标和一般化学指标(16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以N计)。

  (四)根据使用消毒方式检测消毒剂余量及消毒副产物

  1.消毒剂指标(2项):游离氯、二氧化氯

  2.二氧化氯消毒剂余量(2项):亚氯酸盐和氯酸盐;

  3.含氯消毒剂消毒副产物(6项):

  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三溴甲烷

  二、评价标准:

  水质样品检测结果按照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评价,并对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信息通过乌市卫健委办公室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三、监测概况:

  (一)监测点类型:

  1.城市水:24份

  2.农村水:7份

  (二)检测结果:

  以上31份水质样品检测结果均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附件:2023年二季度水质公示检测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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