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意见》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74号)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2〕1529号),结合兴安盟《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兴农牧发〔2023〕183号)精神。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
(二)补贴范围:乌兰浩特所属7个镇(涉农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
(三)补贴标准:经测算2023年补贴标准为66.34元/亩。
(四)申请程序:依据盟农牧局下达的资金分配方案,由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制定相应资金使用方案。
(五)申请材料:盟农牧局资金分配方案以及乌兰浩特农牧和科技局和乌兰浩特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六)咨询电话:0482-8299560
(七)受理单位: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
(八)办理时限:截至2023年6月30日
(九)联系方式:0482-8299560
三、监督渠道
(一)举报电话:0482-8299213
(二)举报地址:乌兰浩特市政府2楼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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