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乌兰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兰浩特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17〕73号)精神,结合市级领导工作调整实际情况,现对乌兰浩特市市级河长进行调整,名单公告如下:
第一总河湖长:
杨冀鹏 盟委委员、市委书记
总 河 湖 长:
刘 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市级河湖长:
苏凤娇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洮儿河全段含湿地公园)
马书刚 市委常委、副市长(归流河全段)
关 峰 市委常委、副市长 (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境内河流:马家沟、好田河)
李英坤 提名副市长人选(阿木古郎河全段)
刘洪波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乌兰哈达镇、新城办事处<含开发区境内河流>:前公主陵沟<二道河>、合特沟)
王国安 副市长(义勒力特镇境内河流:小周家沟、毛日扎拉格、芒和屯沟、巴公河)
张晶晶 副市长(太本站镇境内河流:二道沟、红旗马场、大岗、西葛连昭、腰沟子、查干础鲁沟)
王海江 副市长(葛根庙镇、呼和马场境内河流:小新开河、张家窑北山沟、合特沟、乌兰吐沟)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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