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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提升监管水平 保障“三大安全”

来源:乌兰浩特市 发布者:乌兰浩特市 发布时间:2021-01-11 11: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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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我市提升监管水平,保障“三大安全”,为居民营造更加安全、放心、舒心的工作生活环境。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我市开展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乳制品专项整治、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整治、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等工作,全力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战。一是建立指挥体系,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综合协调、机关股室协作联动、监管所属地监管、执法人员“分片包干”的监管机制,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二是严格“四个最严”,乌兰浩特市时刻紧绷食品安全这根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食品药品行为和不履行经营者义务行为;查扣不合格食品药品和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围绕全市“创城”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创城”工作任务,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和“明厨亮灶”覆盖率,以大型餐饮和学校食堂为重点,着力推广4D现场管理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着力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建设,持续加大推进力度,努力打造“红城•1947”品牌。十三五期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强化药械安全监管 确保居民用药安全

  近年来,我市突出重点,强化药械安全监管。组织全市医疗机构药房管理人员及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业务培训,开展检查“三品一械”市场检查,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中药饮片和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GSP跟踪检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疫苗专项整治,医疗器械、化妆品“清网”行动等执法检查,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五种违法行为。十三五期间,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专营企业进行往复式全覆盖市场检查,着力排查药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

  三、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我市点面结合,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燃气行业特种设备专项督查,强化对全市2300余台套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和100余千米压力管道的日常监管,重点强化对液化气充装、车载气瓶充装、城市天然气、冶金、涉氨、电梯使用、维保等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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