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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工信局打击非法销售行为 规范食盐市场秩序

来源:乌市工信局 发布者:乌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0-10-26 10: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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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人民群众用盐安全,让广大消费者吃“放心盐、安全盐”,年初以来市工信局不断提高盐业管理工作,强化干部责任担当意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行为,持续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专项联合检查,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2020年4月,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理行业乱象,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联合开展“12+2”行业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针对食盐市场联合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薄弱环节和相关企业反映的情况,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整治。

  深入批发企业,实地查看盐品供应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我市盐品库存充足,实现实时调运和配送,我局深入食盐批发企业和疫情防控期间允许营业的食盐零售商超,实地查看盐品供应保障及销售情况,避免恶性囤积食盐,哄抬物价,扰乱食盐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盐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百姓生活正常。

  加强碘盐管理,规范加碘食盐市场销售。兴安盟地区属于缺碘地区,为防止百姓摄碘不足所引起的地方性甲状腺肿大、地方性克汀病和对儿童智力发育的潜在性损伤,我局对涉盐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宣传和整改。一是学校、机关单位、工地食堂等食盐使用单位存在盲目使用未加碘食盐现象,现场宣传和讲解《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并责令其立即整改。二是食盐零售商超销售未加碘盐的零售网点没有明确的标识,未加碘盐的食用率被动上升,危害公民身体健康,误导消费者对未加碘盐的认知。组织食盐批发企业在乌市设立未加碘盐销售网点33家,进行定点销售,满足特殊人群对未加碘食盐的需求。三是排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所经营食盐的碘含量,均符合食盐碘含量国家标准和当地盐碘浓度相关规定。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检查和管理,全面加强盐业市场整治;建立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食盐储备台账,汇总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销、存月报表;经常性检查和指导食盐零售和使用单位;加大食用碘盐的经营和销售的宣传力度,确保盐业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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