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

  为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现将政务公开考核相关要求进行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建设

  各单位应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并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如调整领导分工,应及时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报备,并在网站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二、加强内容管理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统一格式、及时准确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完善公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详细介绍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发布的政策解读情况。

  (二)组织好培训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发布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强化基础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指南包含内容齐全,目录发布信息要求要素齐全。做到及时公开、文件要素齐全、标注有效性,及时清理过期的规范性文件。围绕各类规划、市场规则标准、监管执法信息、财政信息、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规章等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网站维护时不得存在空白栏目,有些栏目长时间未有新的信息,则应在相应栏目进行信息发布说明。建立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信息发布应按照《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接收、办理工作,并要求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按程序严格执行,避免存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抓好解读回应。加强政策解读,对政策解读工作进行全面整体部署以及工作任务细化,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确保每一项政策性文件能够准确解读并及时公布在政府网站。

  (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档案馆和图书馆的利用率,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三、强化考核监督管理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考核采取日常监督、季度考核、年终汇总等形式,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第一次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将在政务服务局进行一对一末位培训,年度总分扣除2分;第二次检查不合格的单位通知其单位分管领导,年度总分扣除5分;第三次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将在全市通报,并将通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年度总分扣除10分。

 下载链接:乌兰浩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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