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04 13:06 点击量: 下载本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编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联系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82-8299226.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因新冠疫情,卫健委大部分精力都集中在防疫工作上,但并没有影响政务公开工作,卫健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精神,更新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公开内容和公开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二)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托乌兰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2020年卫健委主动发布和更新事务动态等各类信息170条。全年市级以上各级新闻网站、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刊载播稿160篇,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学习强国平台、自治区卫健委官网均有刊载播稿;依托“健康红城”微信公众平台宣传内容,发布动态信息192条,健康科普信息240条,推送报道抗疫先进典型医务工作者23名,全市唯一驰援武汉护士邱海静的典型事迹宣传在我市各类媒体、微信平台全面展开,为全市广大医务工作者树立了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卫健委政务公开工作,找出短板与不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我委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创新监管方式,推动信息公开常态化。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增强卫生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公开公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2

 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2

+207

2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个别栏目分类不正确;二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不断加强,当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足;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导致部分内容缺少衔接,影响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导致部分内容未按时公开、有些公开内容格式不一致下一步,将从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要求各股办在提交公开公示的发布内容进行精准分类,避免发生错误,提高工作效率。

  (二)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

  (三)强调各股办有按期公开和即时公开的要做到按时公开,不能及时公开的要作出说明。公开内容格式进行规范说明并及时整改。出现人员变动时及时安排政务公开原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培训,使现负责工作人员能尽快熟练掌握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0年,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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