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乌兰浩特市水利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决策部署精神和任务要求,更新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公开内容和公开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2021年乌兰浩特市水利局依托乌兰浩特市政务公开平台发布公开信息189条,其中工作信息55条,行政审批132条,行政处罚3条,确保及时公开各类公开事项,做到政务服务公开透明,有效保障了我市水利行业领域安全有序地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水利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2021年度,市水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找出短板与不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我委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创新监管方式,推动信息公开常态化。增强水利领域相关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公开公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平台建设

  2021年度通过“乌兰浩特市水利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共发布信息31条。为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解决该公众号发布次数限制问题,2021年12月我局对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了整改,新开设“红城水利”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新媒体平台对外发布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发布信息24条。原有“乌兰浩特市水利局”微信公众号正在上报注销,注销前将同步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

  政务公开相关材料经分管领导审签后,上传政务公开网站,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详实、准确,保障相关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掌握和贯彻还不够深入,存在个别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格式不规范的、内容单一的情况。

 (二)改进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管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公开形式,认真组织专职兼职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及时了解上级的部署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紧扣民生主题,及时公开与公众息息相关的信息内容,不断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便捷、准确,凝聚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乌兰浩特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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