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水发〔2021〕130号
市政务服务局:
我局现将17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和21项公共服务授予乌兰浩特市水利局驻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曹洪植和张晓琳,具体事项如下:
一、行政许可
1、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2、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4、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5、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6、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7、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8、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9、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0、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1、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12、洪水影响评价的审批
13、河道采砂许可
14、取水许可
15、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16、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17、新建、改建、扩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工程审查
二、行政确认
三、行政奖励
四、其他行政权力
五、公共服务
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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