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现将调整后的乌兰浩特市辖区内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和现场监管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告。
附件:乌兰浩特市重要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乌兰浩特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乌兰浩特市重要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 |||||||||||
序号 | 所属县 (市、区) | 重点河段、敏感水域 | 河长责任人 | 行政主管责任人 | 行政执法责任人 | 现场监管责任人 | |||||
所处 河湖 | 具体位置 | 姓名 | 单位、职务 | 姓名 | 单位、职务 | 姓名 | 单位、职务 | 姓名 | 单位、职务 | ||
1 | 乌兰浩特市 | 洮儿河 | 市区内 | 于大明 |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 马青毅 | 市水利局局长 | 刘健 | 市水利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 白海军 | 市水利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应急中队中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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