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水利局关于对盟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0237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 B )类               乌水发〔2022〕55号

  

民建兴安盟总支部张国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快兴安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乌兰浩特市水土流失状况方面。

  全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978.47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1.58%,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然艰巨,需要长期坚持,并持续治理。

  二、加强顶层设计,全局思维,系统治理方面。

  我市水利局协同兴安盟水利局编制完成《兴安盟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中的乌兰浩特市部分内容。2019年6月19日,兴安盟行政公署以(兴署字〔2019〕44号)文件批复了此规划。该规划为今后一个时期乌兰浩特市水土保持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发展蓝图。2020年9月21日,我市制定并印发了《乌兰浩特市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目标和措施。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努力减少人为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方面。

  加强水土保持科普宣传。

  每年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利用广播、电视、微视频、流动宣传车、张贴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将水土保持科普知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安排执法人员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行宣讲,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民的水土保持意识。

  加强水土保持执法工作,遏制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

  在日常监管执法的基础上,利用遥感监管手段,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2020年以来我市已组织开展了5期覆盖全市的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认定并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等违法违规项目192个。不断强化水土保持监督与管理。同时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021年,我市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5个,防治责任范围共323.81公顷,水土保持设施投资共16757.71万元。

  不断加大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2021年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为5.34万亩,治理侵蚀沟32条,减少土壤流失量10.27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49.95万立方米。

  四、确水土保持监督职责,加强执法体系建设方面。

  2021年,我市成立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水利行政执法主体行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职能。“三定”和“五定”方案已经市编办批复,明确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改革发展总基调,努力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树立水利执法形象。

  感谢您对乌兰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全文下载:乌兰浩特市水利局关于对盟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0237号提案的答复.doc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33号

蒙ICP备0500275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22010008

技术维护:乌兰浩特市政府信息中心 Tel:0482-8299108 Fax:0482-8299050 Email:wlhtxxzx@wlht.gov.cn

不良信息属地举报:乌兰浩特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Tel:0482-8299685 Email:7741334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