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水利局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乌市水利局将基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以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为重点,紧紧抓住水利服务三农、保护水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河湖长制和水旱灾害防治,扎实做好全年水利工作。

  一、加快新建、续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进度

  一是完成乌兰浩特市洮儿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二是完成乌兰浩特市二道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二、加强“两不愁、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乌兰浩特市2022年3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完成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

  三、持续提升灌区服务保障能力

  围绕农业高质高效,以保障水田灌溉为重点,持续推进灌区服务管理工作。在科学合理地制定全市水田用水计划的基础上,积极与察尔森水库协调,保障水田供水充足。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意识,加大为农民服务力度,抓紧排查供水设施,全面调修闸门,对渠道进行清淤养护,确保供水畅通,为春耕生产做好准备。积极协调各镇和嘎查村两委班子,全面配合灌区服务工作。

  四、持续推动河长制从“有名”“有实”到“有能”

  一是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严格落实河长责任,持续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大河道执法力度,将清理整治重点进一步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组织开展“清四乱”自查自纠,建立台账跟踪督办。二是开展农村水环境整治,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不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三是广泛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

  五、加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一是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推进计划用水和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管理工作,继续加大对违反水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和管辖范围内取用水企业的监管力度,继续做好水资源税水量核定工作。二是加强河道生态治理,坚持毫不松懈地继续进行河道日常环境卫生巡查工作,维护好“水清岸净”的河道生态环境。三是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六、全力防范水旱灾害防治风险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牢牢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立足监测预报预警、抢险技术支撑等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防洪预案》,严格实行市、镇两级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对山洪灾害的监测不间断,适时启动抗旱救灾指导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做好水旱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七、做好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立足水利职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持续做好全域旅游、五城同创、乡村振兴、爱国卫生、疫情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社会治理现代化、无烟单位创建等工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33号

蒙ICP备0500275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22010008

技术维护:乌兰浩特市政府信息中心 Tel:0482-8299108 Fax:0482-8299050 Email:wlhtxxzx@wlht.gov.cn

不良信息属地举报:乌兰浩特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Tel:0482-8299685 Email:7741334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