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慧敏等同志股级岗位调整的通知

  关于刘慧敏等同志股级岗位调整的通知

  各股室(大队)、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优化人员配置,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决定对部分人员进行提拔调整,具体如下:

  一、提任2人

  1.刘慧敏提任行政民事应诉股股长。

  2.韩丽娜提任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二、平调1人

  1.田野平调胜利司法所所长,不再担任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司法所所长。

  特此通知。

  中共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党组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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