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司法局 对市政协第十五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004号提案的答复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对市政协第十五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0004号提案的答复

苏信委员:

    您提出《关于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逐步深入,作为国家决策的重要执行者,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知识是否丰富、遵守并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是否到位就显得至关重要。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学习法律,平时工作中注重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和运用管理等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带动和引领作用。

措施和办法:一是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印发《2022年度乌兰浩特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进一步明细领导干部履职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二是把法治教育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学习内容,广泛覆盖各级领导干部。将各单位将宪法法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情况纳入普法与依法治理考核。三是举办拟任领导(科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分年度组织全市各单位领导干部线上旁听庭审,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二、分层分类分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针对不同受众,分层分类分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普法宣传更加的有针对性、达到精准普法的社会效果。

措施和办法:一是聚焦重点人群法治素养培养工程。加强嘎查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187名,培养以“两委”班子成员、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品、面对面法治教育、点对点交流解决问题,提高重点人群学法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二是聚焦公民法治素养实践工程。利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8民法典颁布纪念日、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纪念日和宪法宣传月、命案防控普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林业草原湿地保护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法律援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安全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手册》《消防安全知识手册》等法律知识,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广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三、常态化推进“法律进校园”

聚焦青少年法治素养培育工程,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

措施和办法:一是充分利用开学之初、放假前夕,联合教育局、各学校积极开展“学法筑基、法育未来”送法进校园活动。重点加强青少年的心理、行为警示教育,牢牢抓住青少年学生活泼好动、求知欲强、精力旺盛、好奇心强的特点,改变枯燥乏味、硬性灌输的陈旧教育方式,激发学生的学法兴趣,努力增强教育效果做好青少年人格工程二是提高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参与程度,以社会、网络等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为反面典型,开展以案释法。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法治时间节点为契机发动校园组织国旗下讲话、法律知识讲座、青少年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节目汇演、法治手抄报等法治实践活动。

四、深化依法治企

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措施和办法:下发《乌兰浩特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治培训,通过法治体检、普法宣传等方式,强化企业依法治企能力。

五、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

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线上线下同步发展,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措施和办法:一是利用“乌兰浩特市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建立网络普法平台,发布法律法规、以案释法、普法信息等内容,并在普法工作者及居民微信群广泛转发,扩大覆盖面。二是开展法治动漫、法治视频、法治节目等征集活动,在普法宣传的基础上,积极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更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感谢您对乌兰浩特市法治事业的关注!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

2023年9月13日

承 办 人 姓 名:李 青

承办人联系电话:0482-829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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