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划】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乌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在去年工作基础上,围绕应援尽援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再上新台阶。

  一、法律援助法宣传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让干部群众进一步关注法律援助,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今年,我中心将多措并举开展了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工作。

  1.强化教育培训,掌握法律援助新要求。一是定期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干部职工、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法律援助法,深入领会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通过对原文的学习及时熟悉法律援助新制度、新要求,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二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社区)法律顾问学习法律援助法,要求全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住法律援助法的重点和精髓,积极运用法律援助法保护好困难群众、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晓率。开展以“法律援助促和谐,立法保障进万家”等为主题的《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积极协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共同开展法律援助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海报、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由律师向群众讲解了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援助对象和申请程序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做出解答,并现场受理了法律援助申请,让群众进一步关注、了解、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研究制定《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指南》,包含法律援助办事流程、咨询热线、案例以及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电话等服务内容,向全市各部门发放,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组织普法志愿服务队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进乡村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材料及手册等方式,向村民重点宣传《法律援助法》、《民法典》,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及流程进行答疑解惑,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还积极回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吸引了众多村民的关注和参与;结合司法所进校园、进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法,扩大知晓率。

  3.充分利用新媒体,丰富宣传手段。依托市司法局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活动,以点带面,综合运用“网、端、微、屏”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广告牌、LED、法治橱窗等载体,在交通要道、人流聚集地、各司法所,通过悬挂横幅、播放标语等形式,进一步增加《法律援助法》宣传的深入和广度。

  二、提升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工作

  1. 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建立以全市律师为基础的专职律师队伍为主,基层司法所为补充的法律援助队伍。注重加强法律援助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法定期开展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者参加的以法律援助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内容的教育和培训,严肃法律援助的各项制度和纪律。

  2.检查卷宗质量。对于法律援助案件积极督促案件归档,严格按照要求一一审查卷宗内容,确保在归档环节实现一次质量检查,并在年底组织一次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检查,通过审查案卷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

  3.完善指派制度。实行“轮派制”和“点援制”相结合的指派方式,坐班律师轮流指派,对重大疑难案件指派给各律所相关负责人,对刑事案件尽量指派有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确保指派及时有序,提升受援人满意度。

  4.建立法律援助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承办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情况而被投诉的,法律援助机构逐一查清事实,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信息。凡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违纪违规、严重不负责任,使受援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加强案件过程的监督。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定,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受援人和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权利义务和监督电话等;跟踪办案进程,设专人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受援人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承办人员报告制度。承办人员在开庭前或定期就证据收集情况、代理(或辩护)的主要观点、案情分析意见等内容向法律援助中心报告;出席旁听审理。每月有计划地随机抽查部分案件参与旁听,通过个案的有效监督起诉普遍的警示作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在受理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有较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法律援助案件,实行案件集体讨论,对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在分析研究中准确确定案件当事人主体、法律关系、法律的适用,确定承办方案,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果。

  三、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

  1.应援尽援、能援多援工作机制。根据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目标人群的需求,进一步挖掘潜力,摸清底数,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积极推行法律援助代理申请业务,充分发挥各司法所、工作站职能作用,畅通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确保边远地区、行走不便群众就近快速获得法律援助。

  4.研究探索弱势群体信息库。积极与民政部门实现无缝对接,建立和完善全区低保、五保、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信息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卡群众可以凭卡直接免费获得法律服务。

  四、完成盟法律援助中心交办和开展的各项工作

  按照盟法律援助中心本年度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2022年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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