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推荐兴安盟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公示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标准和《中共兴安盟委员会 兴安照行政公署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实施章见》(兴党发 〔2016〕31号)要求,由企业自主申报,经乌兰浩特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推荐下列单位为兴安盟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现予以公示。
单位名称:兴安盟呼和马场农牧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152201676905504C
法人姓名:张一波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4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公示单位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请与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联系。
受理电话:0482-8299682
特此公告
乌兰浩特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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