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21—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发《2021—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中小学: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义务教育中小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区适龄人口普查登记制度

  1、小学、初中即日起对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普查登记,将学区内适龄人口普查数据于5月10日前报到教育股。学位紧张的学校招生结束后,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招生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小学一律不得接收达不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2021年新一年法定入学年龄是2015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

  2、小学、初中学位紧张的学校招生仍然实行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允许一个学生入学的招生政策 (双胞胎及有准生证的二胎除外)。购房日期必须为该生入学前一年的年底之前,以房子交工入住界定。

  二、严格控制班额,彻底消灭大班额。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4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

  三、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区入学制度,坚决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任何考试方式(笔试)录取学生。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1、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区内适龄人口入学。

  2、义务教育中小学原则上不得跨地区、跨学区招生。对因跨地区、跨学区招收不随父母居住、而在校外寄宿的学生,引发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所在学校校长及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已经突破班额的情况下仍进行跨地区、跨学区招生的中小学实行“一票否决”。

  3、进一步强化就近入学政策,继续实行阳光分班制度,学校公示分班名单,不允许学校擅自调班。招生期间教育局要组成督察组,严格控制跨学区招生、择优招生等行为。

  4、继续对超计划、超班额招生加大经费调整力度,继续试行按标准班额基本保障及在校生总数综合指数拨付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制度。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流动适龄人口入学与我市常住居民子女同等对待。

  6、市区中小学一律不准招收不随父母一同居住在校外住宿的旗县生、乌地区农村生。

  7、民办中小学招生自主进行,不予下达招生指标。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于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8、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汇总入学手续办理信息,对实际办理入学手续人数超出或不满计划数的学校,及时进行必要调整。并加强对学生转入、转出、休学、辍学等流动监控和跟踪管理机制,有效防止超班额、超计划招生和在升学、转学过程中造成的辍学、流失等现象。严禁以非疾病理由(住院治疗一个半月以上方可申请休学、休学需满一整年)休学、转学中途降级现象。按国家及自治区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已实现全国联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办理降级手续。

  9、教育局将对初中学校的职普分流情况进行学籍跟踪调查,调查结果纳入初中学校督导评估,对工作不细、落实不好的学校及校长进行问责。

  四、各学校要严格按教育局下达的中小学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对于擅自突破班额、突破招生计划进行校长问责,班子一票否决。如确需变动班额和招生计划,须先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局务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实行招生工作一票否决制。招生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有关规定,严肃纪律,严格把关,不得出现任何疏漏。对擅自跨区域招生的校长,教育局要进行问责,严重者要给予处分。

  六、招生工作中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和报告。招生工作中,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各学校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解答、解释,对符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要限时予以解决。

  

  

  

  

  

  

  乌兰浩特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2021-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

  

  

  一、小学招生计划(公办)

  

  

学 校

班级数

班额

招生人数

预留学位

兴安一小

8

45

360

兴安二小

8

45

360

胜利一小

8

45

360

红云希望小学

4

45

180

合展小学

10

45

450

和平一小

6

45

270

30

和平二小

3

45

135

15

和平三小

4

45

180

10

爱国一小

4

45

180

20

爱国二小

2

45

90

10

兴安二小五一校区

2

45

90

都林一小

2

45

90

10

都林二小

6

45

270

30

铁西学校

4

45

180

10

永联一小

4

45

180

10

白鹭学校(小学部)

6

45

270

20

乌兰哈达中心校

4

45

180

义勒力特小学

2

45

90

卫东小学

4

45

180

葛根庙小学

3

45

135

太本站学校(小学部)

1

45

45

呼和马场学校(小学部)

1

45

45

合计

98

4320

  
二、初中招生计划(公办)

  

  

学 校

班级数

班 额

招生人数

预留学位

五  中

14

50

700

10

六  中

6

50

300

七  中

12

50

600

10

八  中

12

50

600

九  中

4

50

200

十  中

2

50

100

十二中

12

50

600

10

十三中

8

50

400

10

卫东中学

4

50

200

白鹭学校(初中部)

4

50

200

太本站学校初中部

1

50

50

呼和马场学校初中部

1

50

50

合计

80

4000

  

  

  三、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学 校

班级数

班 额

招生人数

预留学位

合展学校(小学部)

2

45

90

合展学校(初中部)

8

50

400

  

  2021—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doc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33号

蒙ICP备0500275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22010008

技术维护:乌兰浩特市政府信息中心 Tel:0482-8299108 Fax:0482-8299050 Email:wlhtxxzx@wlht.gov.cn

不良信息属地举报:乌兰浩特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Tel:0482-8299685 Email:7741334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