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2023年中心工作安排

  现对2023年全市教育中心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23年乌兰浩特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新时代乌兰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中心工作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水平

  一是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扎实开展好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集体学习等多样化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至四卷等资源,推动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不断健全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体制机制的路径选择和对策措施,结合本校实际形成“一校一案”并做好贯彻执行。三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推进党建工作与具体业务有机融合,以学校工作为党建抓手,不断加大“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力度,搭建“双培养”落实载体,着力打造特色党建品牌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强化政治监督全面落实好以案促改常态化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清廉建设

  (二)推进项目建设,持续改善办学条件

  1.红云希望小学南北校区建设项目项目建筑面积10300平方米,总投资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烟草局捐赠资金,资金已到项目资金专户。目前红云希望小学教学楼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正在进行项目招投标北校区项目已完成立项、规划及用地审批,正在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2.乌市教育布局优化年内完成第四中学、第八中学、兴安第二小学搬迁及兴安第二小学改建幼儿园。一是四中搬迁至原兴安盟职业技术学院,对原有教学楼、生活区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性改扩建;二是八中搬迁至原四中,对原有办公教学楼及附属设施进行功能性改扩建;三是兴安二小搬迁至原八中,对原有办公教学楼及附属设施进行功能性改扩建;四是原兴安二小改建为幼儿园,总改造面积15.53万平方米,总投资5580万元,目前已落实资金3325万元,下一步将继续争取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盟市专项资金。

  3.乌兰浩特市第六中学教学楼项目总投资1780万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该项目已主体封闭,完成投资1100万元。该项目计划2023年7月完工,计划完成投资680万元。

  4.乌兰浩特市第七中学教学楼项目总投资1780万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该项目已主体封闭,完成内外墙抹灰,完成投资1300万元。该项目计划2023年7月完工,计划完成投资480万元。

  5.乌兰浩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占地面积8708平方米,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多媒体教育中心、才艺培训中心、素质拓展中心、科技创客综合实践体验中心等。该项目已主体封闭,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4000万元,年底完工。

  6.推进山城路幼儿园接收开园工作。幼儿园建筑面积5635平方米,可容纳12个教学班,目前幼儿园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力争3月份完成交接,9月份开园。

  (三)强化统筹协调,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一是用好教育基金会支持资金,在全国防疫政策优化的大背景下继续深化开放办学,进一步强化与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合作办学,适时邀请两校专家组来乌开展入校把脉问诊式帮扶组织我市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干部在帮扶合作协议框架内以多种形式参加“两校”活动,确保我市开放办学在“单向帮扶”基础上,实现“双向互动”。二是持续巩固联盟办学、集团化办学成果。继续发挥幼小初高一体化办学集团的引领作用,依托信息技术手段持续开展好联盟教研,推动一体化教研和多学段衔接教研取得新成效。三是探索建立联盟(开放)办学工作清单,根据全市不同学校具体校情,归纳具体需求,开列帮扶“菜单”,以具体需求为牵引,学校科学配置内部、外部资源,努力实现联盟(开放)办学成效最大化。四是严格执行《乌兰浩特市教学质量提升年度行动计划(2023年1月-2024年1月)》,以“大教研”体系为平台,有效推进学前教育“特色化、品牌化”建设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职业教育专业品牌化发展和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力争在2022年中高考成绩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新的突破与提升。

  (四)提升师资水平,夯实教育改革发展基础

  一是持续抓好校长培养,依托校际联盟平台及开放办学各项成果,调动优质教育资源,鼓励校长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同时做好校长年终述职,按照学校年初个性化指标对照完成情况做好学校考核评议,不断提升校长业务素养和办学治校水平。二是分级分类抓好教师队伍培训与考核。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国家、自治区、盟里组织的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及新入职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并通过教师绩效考核、新入职教师考核等形式,做好教师常态化培训与监督工作。三是继续做好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百名”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市级、校级后备干部信息库,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做好教育后备人才梯队培养。四是组织开展各类竞赛评比活动,培养选拔不同类型优秀人才,引领学校管理、教学活动水平不断提高。五是积极组织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确保交流教师数及骨干教师占比,切实缩小校际差距,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巩固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和谐平安稳定

  一是进一步落实多部门联动,特别是与公安部门强化协同合作,推进辖区派出所负责人挂职学校安全副校长、法治副校长机制、二是强化校园内外监管治理,将防学生欺凌纳入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之中,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和矛盾纠纷,杜绝学生欺凌现象。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做好常态化安全督查与自查工作,切实做好学生校园、居家等安全教育,将校园安全与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四是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重点对学校施工现场、宿舍、食堂、图书室、机房、危险化学品室等场所开展排查,开列问题清单,实施销号管理,确保“查到即改到”。五是常态化开展配餐企业周抽检工作,强化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六是用好“智慧校园监管平台”,完善功能建设,新增民办幼儿园650路视频监控设备,切实做到网络视频监控全覆盖。

  (六)巩固“双减”成效,打造“轻负高质”义务教育

  一是持续抓好校长听评课、教师集体备课和课后辅导等措施,加强学校学科教研组建设,提升校本教研质量,探索分层教研,打造轻负高效课堂。二是加强作业统筹管理,提升作业设计与布置质量。持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切实提高课后服务内容适配度,确保课后服务参与率达到90%以上;三是进一步加强校外机构监管,与全市街道社区对接,将全市现有社区网格员作为“双减”监督员,开展常态化检查,协助做好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做好“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资金监管模块信息完善。推动教育机构“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线上支付渠道的开通。四是推进“双主”课堂改革,即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打造思维活力课堂,推进课堂质量稳步提升。加强中考、普通高考研究,分层分类做好学生精准培养。持续加强职业教育专业品牌化建设,对标新高考改革,做好职教高考对口升学工作,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五是持续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丰富信息技术手段,引入学情分析,落实盟级试点各项工作。六是着力探索建立大思政一体化育人模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立足实际推进研学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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