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现制定和公布2020年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推进,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多项制度,使各项制度贯穿于信息公开的全过程,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

  截至目前,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公开和完善各类政府信息132条(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23

17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8

+2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6

     

        +8

37

行政强制

30

0

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有待完善;

  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0年,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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