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材园区各企业:
按照乌兰浩特市政府有关要求,建材园区道路、路灯、绿地等配套基础设施监管和维护权限移交至市住建局,环境卫生管护由乌兰浩特市绿洁恒净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为进一步提升园区环境卫生,配合乌兰浩特市绿洁恒净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清洁工作,经乌兰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会商研究,决定开展建材园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企业按照“门前三包”责任要求,负责本企业院墙外侧的清洁卫生,包括处理垃圾、杂草、条幅广告、门前路面等。
二、各企业要做好厂区内部环境卫生整治,做到无污泥污水、无乱堆乱放杂物、无生产生活垃圾,粉状物料堆场采取有效苫盖等。
三、各企业要做到生活污水集中抽取,生活垃圾统一处置、生产垃圾集中清运,不得随意丢弃掩埋自行处理。
四、各企业运送砂石车辆要切实做到有效苫盖,车体洁净,不得随意在路边停靠。
五、各企业做好厂区绿化,种植花草树木,定期清理厂区内外卫生。
为确保本次活动有效开展,市工信局将会同综合执法局,随机检查各企业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效。各企业要以此次整治活动为契机,在抓好生产运营的同时,全力开展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整体提升园区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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