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乌兰浩特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全市稳住经济大盘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切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一是成立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坚持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事业发展、应对财政领域风险的能力,促进财政法治建设效能整体跃升,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建立局党组学法机制,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活动,党组书记以上率下,多次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 制定党员干部学习计划,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于财政工作始终。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履职。一是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在预算编制上,切实压减“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统筹财力保障“两件大事”和“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坚持将项目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全过程;在预算执行中,坚持预算法定,强化预算约束,维护预算权威;把好“改革”关口,实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二是全面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及绩效评价等工作,不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三是盘活沉睡资产,激发资产活力。摸清闲置资产“底数”,建立台账,分类入账,动态管理。四是加强制度保障,先后出台了《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工作制度》《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制度》《乌兰浩特市工程竣工结算评审复核操作规程(试行)》《乌兰浩特市财政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了制度遵循。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发布等工作环节,确保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合法、规范、有效。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制定《乌兰浩特市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围绕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加强公平公正监管等4方面,全力推进31项具体工作任务。以财政领域政务服务提升促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二是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府采购”,持续提供政府采购云平台24小时“不打烊服务”,做好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工作,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资金支付的全流程电子化、全业务闭环管理,强化电子化交易管理,实现“不见面”开标。2023年完成远程开标项目3个,完成采购合同融资项目3个,在我市均实现了零的突破。三是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对我局内外部事项进行优化,压缩办理时限。例如:代理记账从原35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压缩时限27天;财政投资评审按项目金额分段累计140个工作日压缩至92个工作日,累计压缩时限48天,极大提升了办事效率和企业满意度。

  (四)立足工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程序。2023年,按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检查方案和计划清单,及时公开执法结果,推进执法公正透明。2023年有序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重点专项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等行政检查工作。二是规范财政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建立健全“四张清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让执法更有温度。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金融办针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制定了《乌兰浩特市非法金融放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2023年,对我市金融组织进行深入现场检查、考核、约谈10次,并结合非法集资预警平台排查涉风险企业16家。

  (五)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发挥普法作用。一是制定并贯彻执行财政“八五”普法规划,明确财政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对象和措施,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财税法律法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任务落实到人。二是创新普法方式,注重发挥多渠道作用,在法治宣传形式上,采取提质扩面、多点突破的办法。充分利用“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机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坚持重点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不断提高普法宣传工作的及时性和实效性,着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法治宣传环境。三是充实财政法治宣传载体,注重总结财政法治建设成果,分别将财政法治建设指导性文件、现行有效的财政领域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为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提供实用教材,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深度不够,法律意识需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项法律法规学习领会得不够深刻,仍存在浮于表面的问题,法治思想不够入脑入心,对法规和条例的理解掌握还有所欠缺,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具体工作相结合思考的不深入。

  (二)普法创新力度不够,方式较单一。普法宣传氛围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方式还仅限于宣传栏、电子屏等,寓教于乐、灵活多样地参与普法和法治教育的载体少,缺少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科学指引,紧扣新时代法治建设着力点,积极开展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债务风险防控、财会监督等方面担当作为打好“主动仗”,扎实推进法治财政任务落细落实,以见行见效的实际举措,推动我市法制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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