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要闻

统筹施策防风险 合力护薪惠民生——乌兰浩特市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集中整治工作在实践中锚定四个坚持、实现四个转变

来源: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11-05

  今年以来,乌兰浩特市把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集中整治作为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政治任务。立足政府国企项目风险特点,聚焦“防增量、清存量、建机制”目标,打出“市级统筹、部门联动、源头防控、案件攻坚、长效巩固”组合拳。具体工作中,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实现“四个转变”,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高位推动,压实各方责任。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欠薪治理摆在民生保障和平安建设突出位置,坚持高站位部署、高效率推进、高标准落实。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跟进监督、靠前指导,紧盯关键环节,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建立“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分级负责、闭环落实”工作体系,主要领导调度部署、一线督办推进,先后召开市级专题部署会、调度推进会6次,细化实化整治举措,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问题盯办到位。健全纪警衔接、线索移送、联合会商机制,纪委监委牵头做好线索甄别、核查督办,打通部门协作堵点,打破部门壁垒,推动治理工作从“单兵作战”转向“系统施治”。
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将工资支付监管贯穿项目审批、建设、运维全过程,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总包单位代发责任、用工单位主体责任,构建层层传导、层层落实的责任链条。同时,市纪委监委配合组织、考核部门,将欠薪治理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履职不力、敷衍整改、失职失责问题依规依纪追责问责,以刚性约束倒逼履职到位,形成比学赶超、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存量欠薪。立足政府国企项目体量大、周期长、链条多、风险高的特点,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聚焦重点领域,对所有政府投资、市属国企在建及竣工项目逐项核查,围绕项目手续、资金拨付、专户管理等关键环节,建立项目总台账、行业分台账、项目细台账,实现项目底数、隐患问题、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四清见底”。
推行欠薪案件挂牌督办、领导包案、限时清零机制,分类处置各类欠薪问题。对事实清晰、责任明确的案件督促立即兑付;对权属复杂、结算滞后的疑难案件,组织多部门联合会商、专班攻坚;对恶意欠薪、拒不支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从严追责。专项整治以来,全市累计化解政府及国企领域欠薪案件17件,帮助33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137.5万元,实现欠薪问题快查快办、动态清零。
坚持源头治理,筑牢制度防线。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把制度建设作为预防欠薪的关键举措,推动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四项核心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坚持“资金不到位、项目不落地”原则,对资金保障不足、前期手续不全的新建政府、国企项目坚决不予审批立项,从源头杜绝新增欠薪隐患。截至目前,全市政府及国企项目实名制管理覆盖率、工资专用账户开立率均达100%,累计归集工资保证金2130万元。
   依托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将全市政府国企项目和重点用工企业全部纳入动态监管,对工资停发、专户资金不足、发放异常等情况及时预警,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门核查、督促整改,推动风险在萌芽状态化解,真正实现治理关口前移。
   坚持闭环管理,健全长效体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一体推进,健全全流程闭环治理机制,建立“排查—交办—处置—销号—回访”闭环管理模式,每个项目、案件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完成后严格验收销号并回访核实,确保问题不反弹、隐患不回潮。
   定期组织人社、住建、财政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欠薪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信息共享、线索互转、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形成“信息互通、责任共担、问题共解、成果共享”格局。同步深化法治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以案释法活动,既推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劳务班组增强依法用工意识,也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主动留存务工凭证,持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通过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压实各部门责任,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欠薪问题,规范了政府国企项目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实践充分印证,“锚定四个坚持、实现四个转变”是政府国企项目欠薪治理的有效路径。高位推动是根本保障,必须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统筹调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才能破除部门壁垒、凝聚治理合力;问题导向是破题抓手,紧盯存量案件、突出风险精准攻坚,才能快速化解陈年欠薪矛盾;源头治理是治本之策,把治理关口前移到项目立项、审批、建设全过程,严格落实资金前置审核和工资支付四项制度,从源头上压减新增欠薪风险;闭环管理是长效支撑,构建排查交办、处置销号、回访巩固完整链条,推动欠薪治理由集中整治转向常态长效。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将持续巩固集中整治成果,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限时化解、长效治理机制,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和案件攻坚,坚决做到存量动态清零、增量坚决遏制,用实际行动守护好广大劳动者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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