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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民政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来源:乌兰浩特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10-26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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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民政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规范我单位采购工作,保障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我单位就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遴选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单位:乌兰浩特市民政局

2.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民政局新城街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和设备购置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养老机构运转所需设施设备采购,主要包括单人单摇护理床、淋浴热水器、监控电视、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预算金额57万元。本次遴选确定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全流程招标代理工作。

4.服务周期: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备案、资料归档、答疑及投诉处理、验收等全部工作办结为止。

5.采购预算:57万元。

二、代理服务范围

代理机构应委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项目服务团队,依法依规依约,高质量提供优质、高效的采购代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接受委托,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编制招标/采购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处理质疑投诉、后期资料归档、协调合同的签订、验收以及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等工作。

  • 参选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参选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缺一不可:

1.主体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分公司报。

2.业绩要求:近3年内拥有不少于3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佐证材料)。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招投标违规、投诉败诉等不良执业记录。

4.人员要求:拥有固定专业团队,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熟悉采购法规,无挂靠、兼职、转包情况。

5.收费要求:具体服务内容及代理费用以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及资料提交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递交纸质资料一份,完整、密封装订、加盖企业公章。

3.递交地址: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4025。

4.提交资料清单(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复印件清晰、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须提供);
(3)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近3年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绩佐证材料;
(5)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
(6)企业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特别说明:参选单位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五、遴选方式及评审标准
    我单位对合格报名单位机构资质、业绩等进行综合审查。择优确定1家中标代理机构为合作单位。

六、采购内容及清单

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清单如下:

序号

品类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单人单摇护理床

170

张

2

淋浴热水器

10

个

3

全自动洗衣机

6

个

4

监控室显示宣传电视(100英寸)

2

台

5

室内电视(55英寸)

100

台

6

压面机

1

台

7

醒发架

4

个

8

土豆皮机

2

台

9

四门冷冻柜

4

台

10

双头电炒锅

2

台

11

双门蒸车

4

台

12

双门热风消毒柜

3

台

13

双门冷藏展示柜

3

台

14

双层工作台1.8m

4

台

15

三洗盆槽

3

个

16

切肉机

1

台

17

面条机

1

台

18

面案台

3

个

19

电磁大锅1.2m

2

台

20

电饼铛

3

台

21

超声洗碗机

3

台

22

包子机

1

台

23

冷藏工作台

3

台

24

冷冻工作台

3

台

25

步进式直饮热水机

4

台

合计:57万元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乌兰浩特市民政局
联系人:韩学文
联系电话:18648210321

联系地址:乌兰浩特市政府4025

八、其他事项
    1.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报名、资料制作、现场对接等全部费用。
    2. 报名资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乌兰浩特市民政局所有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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