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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2025年度天然林保护 修复项目集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经济补偿 部分不再发放的情况说明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6-08-14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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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胡格吉勒嘎查村民哈申敖其尔,身份证号码为:152221198102234451,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的2025年度天然林保护修复项目集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经济补偿49.85元,因其在2025年11月份死亡,且集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经济补偿支出不存在继承情况,村民死亡后不再继续享受补偿,因此不再发放。

  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胡格吉勒嘎查村民韩建茹,身份证号码为152221199306074423,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的2025年度天然林保护修复项目集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经济补偿支出33.24元,因其为公职人员,公职人员不允许享受国家级公益林经济补偿,因此不再发放。

  特此说明。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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