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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审计局抓实农村集体“三资” 内审指导 筑牢乡村治理监督防线

来源: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8-0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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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为防范化解农村集体财务风险,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乌兰浩特市审计局历时四个月,对市农牧和科技局开展的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监督指导,推动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同向发力、形成监督合力。

  本次指导工作审计核查周期覆盖2023至2025年度,指导市农牧和科技局审计队伍落实全域化监督标准,实现“三个全覆盖”。一是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全覆盖,逐项核查集体资金收支管理、固定资产购置处置、资源发包流转等全领域事项;二是账内账外核查全覆盖,规范账面财务审核流程,延伸排查未入账资产、隐性债务、账外收支等隐蔽风险隐患;三是主体范围全覆盖,将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控股经营主体纳入审计范畴,不留监督盲区。

  审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核查集体资源发包不规范、资产处置不透明、专项资金挪用侵占、财务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通过查阅账目、实地盘点、走访核实、数据分析等方式,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精准梳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

  通过对农村集体“三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核算,完善了“三资”管理制度,强化了基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有效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持续健全“三资”内审长效指导监督机制,完善问题台账闭环整改、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审计成果共享共用工作模式,以高质量审计监督赋能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夯实基层治理和谐稳定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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