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信息质量和执业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6-05 16:26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关于

开展2026年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信息质量和

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秩序,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修订)等文件要求,2026415日-430日,乌兰浩特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6年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 检查对象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了6家代理记账单位开展检查工作,被检单位具体名称为:

(一)内蒙古正德云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兴安盟致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兴安盟云管家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四)兴安盟及时雨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五)乌兰浩特市卓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六)兴安盟惠平财务有限公司

二、 检查内容

一是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二是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情况。

三、 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一是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存在:记账凭证未按规定附原始凭证;报销凭证无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原始凭证不合规入账;记账凭证无相关财务人员签名或盖章执业质量方面存在:委托代理合同要素不齐全或未统一编号归档的情况;未签订合同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情况;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前,未编制工作计划的情况;未按规定在初次接受委托、终止委托关系时编制移交清册的情况;日常交接时,凭证交接、经办人和监交人签章不全的情况;未建立内控制度、复核制度、客户投诉管理制度的情况;机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针对以上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局检查人员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督促被检查单位严格落实限期整改要求。

今后,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遏制代理记账机构执业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维护财经纪律,全面提升行业会计信息质量和执业质量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2026年6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