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听取各相关单位意见,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与透明度,切实加强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修,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乌兰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召开《乌兰浩特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乌兰浩特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定向邀请听证,听取各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8月6日
地点:乌兰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范围
本次听证会采取定向邀请方式确定听证代表,拟邀请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住委员会参会,各相关单位推荐1名业务分管负责人或业主骨干作为听证会代表参会。
四、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熟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相关工作,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理性审慎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化的意见。
2.本次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将通过官方渠道另行发布通知。
五、报名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2388979597@qq.com
2.联系电话:15248224222
乌兰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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