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听证告知书
乌市监信撤听告字〔2026〕4号
乌兰浩特市文凡食品店等6家市场主体: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拟撤销你单位设立登记。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申请办理的设立登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材料等证据予以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因与你单位通过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现予以公告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权利。
联系人:苏敏 联系电话:0482-8293846
附件:6家拟撤销市场主体名单
2026年5月11日
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 6家拟撤销市场主体名单
|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体名称 |
| 1 |
92152201MAK4U2CK6A |
乌兰浩特市文凡食品店 |
| 2 |
92152201MAK57N5432 |
乌兰浩特市古长百货商行 |
| 3 |
92152201MAK6X2282E |
乌兰浩特市鸣钊食品店 |
| 4 |
92152201MAK69DNR00 |
乌兰浩特市黎伊食品店 |
| 5 |
92152201MAK55GM924 |
乌兰浩特市韦富食品店 |
| 6 |
92152201MAK55GPE2L |
乌兰浩特市招晓食品店 |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红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