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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乌兰浩特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3-14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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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规范使用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的通知》(内教材〔2026〕5号)《兴安盟202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方案》(兴教基字〔2026〕1号)文件要求,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辅选用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完成初选,教辅目录在兴安盟教育局官网公示,至今公示期已结束。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本次重点征集以下违规征订教辅问题线索:

1.利用征订教辅牟利:以任何形式从教辅材料征订中牟利。

2.强迫或变相强迫征订:以“统一教学、课堂讲解、课后作业”等理由强迫学生或家长订购教辅材料。

3.统一征订评议目录外教辅:学校及教师组织征订兴安盟教育局公示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目录外的教辅。

4.“一科多辅”: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推荐2套及以上教辅,部分初中学科含辅助类教辅材料的除外。

5.进校推销教辅:单位或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包括以开展专题活动、专题讲座、培训等形式)任何教辅材料。

6.指定购买渠道:通过各种形式诱导、暗示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

7.捆绑搭售:在中小学教材发行中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8.以“家委会”等名义违规征订:以家委会、备课组、年级组、班级等名义要求订购指定教辅材料。学校协助第三方通过小程序、网站、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家长群等发送教辅征订链接或支付信息等。

二、举报投诉方式

(一)受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具体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受理电话

乌兰浩特市教育局:0482-8246499、0482-8245455

三)来信来访地址及邮编

乌兰浩特市五一北大路22-1;邮编:137400。

(四)各学校监督举报渠道

各学校公布的监督电话及举报信箱

三、监督举报有关提醒事项

1.市教育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惩处。

2.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的线索应包括但不限于:违法时间、详细地点、具体行为、涉事主体、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及有效联系方式。

3.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故意捏造事实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举报利用征订教辅材料牟利问题,市教育局将建立“投诉即查”机制。   

对群众举报的从代购中牟利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受理、快速核查、优先处置。如提供线索经核查属实存在,我们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将办理核查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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