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3-17 14:50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7日至3月30日。

  联系电话:8310170

  邮寄地址:乌兰浩特市五一办事处翁根路38号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9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doc

  2026年3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