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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3-17 14:50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7日至3月30日。
联系电话:8310170
邮寄地址:乌兰浩特市五一办事处翁根路38号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9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doc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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