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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522012025XS0004557号)的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13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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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25年2月21日向乌兰浩特元储科技有限公司核发了《河北建投乌兰浩特市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522012025XS0004557号)。现因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路线不成熟,此项目不再实施,申请注销上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522012025XS0004557号),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522012025XS0004557号)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482-2777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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