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乌兰浩特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相关要求,秉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核心导向,将法治建设贯穿城市管理全过程,全局法治建设质效显著提升。现将年度述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作为执法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教育培训和法治学习的首要位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启动会议,传达学习各级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制定印发《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及年轻干部学习教育计划,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工作安排,压实工作责任。
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14次、开展专题研讨 6 次,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开展主题党日70余次;各党支部共组织党员集中学习70次、讲党课9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培养积极分子2人,预备党员1人;收缴党费39305.17元。
(二)加强全面领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作为城管执法局局长,我始终将法治建设视为工作重点。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我担任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制定了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全局人员开展法律培训,涵盖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在重大决策中,我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每项决策都有法可依。
(三) 强化法治学习,提高队伍的法律素养
1. 带头学法。我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全局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各类法律培训和党内法规讲座,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 组织全员培训普法。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与学法计划,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典型案例。开展新入职人员培训,为新入职人员快速掌握单位职能,开展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为期两周的轮岗轮训。对全体执法人员采取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核的培训模式,确保全体执法人员能从多角度、多元化地懂法、学法、用法。截至目前每日一题已发200余道,每周一课开课29节,每月一考核完成9次考核。
(四) 严格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执法
1.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保证班子成员依法行政、执法人员全面履职,杜绝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现象,出台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文件,制定了《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还重新修订了《行政处罚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恪尽职守,公正执法,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2.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制定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两张清单”,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确保执法人员在对企业进行检查、处罚等执法活动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3.强化考核、验收工作。我局参照上级法治建设考核标准,成立由局党组牵头,法制中队、督查中队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建立“日常督查+季度考评+年度总验”三级验收机制。全年,开展月度案卷抽查12次,随机抽取执法案卷20宗,重点核查法律适用准确性、程序规范性及文书完整性,发现并整改细节差错3处;组织季度暗访纠察2次,对20个执法点开展现场检查,纠正队容仪表不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不及时等问题9起。多措并举,确保考核、验收全面覆盖法治工作各环节。
(五)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
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报备制度,今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8起,我参加出庭应诉8起,败诉1起,败诉率12.5%。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程序合规性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存在“重结果、轻程序”倾向,如未按规定及时出具执法文书、未充分告知当事人权利、证据固定不规范等。
(二)社会监督参与度低。公众对城管执法的监督多停留在“事后投诉”层面,缺乏事前的有效参与机制,难以形成良性互动。
(三)普法实效仍有短板。普法形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新媒体普法内容的针对性、互动性不足,普法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城市管理法规知晓度不高。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群众法治参与积极性需进一步激发。
(四)联动共治机制不够健全。与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联动不够顺畅,缺乏常态化协作平台,对跨领域、跨区域城市管理难题的协同治理效能不高。
(五)执法队伍素养仍有短板
少数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对新型执法场景的法规适用把握不准,信息化执法工具的应用熟练度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执法流程刚性,明确执法程序红线。制定执法程序清单,将文书出具时限、权利告知内容、证据固定标准等关键环节量化,例如规定“现场检查后24小时内必须出具文书”,让程序要求可落地、可检查。开展场景化培训,结合“未告知权利导致复议败诉”“证据不规范被法院撤销”等真实案例,让执法人员直观感受程序违法的后果,而非单纯讲解法条。
(二)建立事前参与机制,提前吸纳公众意见。通过政务平台、社区公告等渠道,提前公示阶段性执法重点时间和区域。将执法依据、流程、裁量权标准(如不同违规行为的处罚梯度)转化为通俗图文,方便公众理解和监督。在启动专项执法前,通过线上问卷、社区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公众对执法重点、方式的建议,吸纳合理诉求。
(三)创新普法形式,切实提升普法实效。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短视频、漫画等形式,例如在短视频平台制作“1分钟看懂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生活小剧场”系列内容:降低理解门槛;通过“分层分类”策略,确保普法内容与群体需求高度匹配,避免“一刀切”,持续优化普法工作。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局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水平,为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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